集团获评“2016-2017年度全省帮扶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8-05-04

  日前,集团被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评为“2016-2017年度全省帮扶工作先进单位”。过去两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组织实施脱贫奔小康工程的决策部署,集团根据省国资委党委的要求,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利用沿海特色产业和现代农业优势,因地制宜,聚焦精准扶贫脱贫,用实际行动,在阶段性扶贫的道路上,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2016-2017年度,集团公司对口帮扶灌南县李集乡新民村,多措并举出实招,力促扶贫取实效。一是聚焦难点重点,尽心尽力改善民生需要。集团公司充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民情民意,深入调研,精准施策。集团累计投入扶贫资金288万元,通过投资建设标准化厂房、粮食仓储烘干中心和光伏发电项目,成立谷物种植合作社,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扶贫,增强村集体“造血”功能;二是为低保户安装光伏发电设备,集团主要领导带头结对帮扶优秀贫困学生,捐资助学、精准扶贫;三是新建村综合服务中心,完善道路基础建设,建成标准化村级卫生室、老年活动中心、文化娱乐室、农村淘宝服务站等,助推精神文明再上新台阶;四是加大智力扶贫,选派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的干部赴帮扶村任职,更有效的落实产业和项目扶贫,打好扶贫攻坚战。所选派干部张勇同志扎根基层,不辱使命,被中共江苏省委驻灌南县帮扶工作队党委授予“特色村庄建设奖”荣誉称号、被中共灌南县委县政府授予“扶贫开发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相关事迹在江苏卫视《时代风范》栏目播出。经过两年的努力,结对帮扶的新民村脱胎换骨,入选全省首批、全县唯一的“生态优、村庄美、产业特、农民富、集体强、乡风好”特色田园乡村,成为苏北平原地区经济薄弱农村脱贫攻坚的样本和范例。

  除了定点扶贫结对帮扶村以外,集团公司还积极发扬扶贫济困,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近两年先后捐款扶贫助学资金60万元,向射阳县盘湾镇裕丰村捐资80万元建设村党群服务中心,向因台风受灾的阜宁县、射阳县捐款200万元等,努力践行我们作为国有企业的责任和担当。

  (人力资源部  朱世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