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丰公司南片4区东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17

一、招标条件

江苏省剑丰农业实业有限公司实施的南片4区东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工程已由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苏海开发复【2016】124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江苏省剑丰农业实业有限公司南片4区东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工程。

2.2、项目地点: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东川垦区。

2.3、管护周期:自2019年7月1日开始计算,管护期四年。

2.4、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2.5、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工程施工费预算价约122万元,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江苏省剑丰农业实业有限公司南片4区东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通过管护,确保项目区内沟、渠、涵、道路、管理用房、电力设施、机电设备等能够正常使用,能够满足项目区的生产生活需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除外。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3.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8年10月-2019年3月连续6个月下列人员: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证明或清单(需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4 投标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并在国家级、江苏省、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5招标人严禁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发现在招投标过程中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造成的后果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23日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扫描件及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材料电邮至644235771@qq.com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介绍信上必须正确填写接受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的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如因填写错误导致接受不到相关文件,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与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无关。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定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七、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7.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中国招标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省剑丰农业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江苏省大丰区川东闸南1200米 

联系人:陈建             

联系电话: 15365707699        

招标代理: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北路丰尚国际1#楼9楼 

联系人: 杨胡艳          

联系电话:18761216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