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丰公司优质生产种植基地水质提升工程招标公示

发布时间:2019-07-09

一、 江苏省剑丰农业实业有限公司 负责实施的 剑丰公司优质生产种植基地水质提升工程 ,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省剑丰农业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招标公告,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择优选择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剑丰公司优质生产种植基地水质提升工程

(2)工期要求:60日历天

(3)工程地点:剑丰公司北片种植区

(4)建设规模:约111.72元

(5)招标内容:节制闸1座(B=3.0m)、防渗渠水跌2座、排水涵9座(φ60cm)、排水沟疏浚150000m3

(6)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四、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范围、估算额如下: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估算额

1

剑丰公司优质生产种植基地水质提升工程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111.72万元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等关键性岗位,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项目负责人驻场每周不少于5天。

3、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相关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投标人属于江苏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也可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带二维码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视同原件]

(2)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也可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带二维码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视同原件]。

(3)投标人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人也可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视同原件]。

(4)符合招标公告约定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也可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带二维码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视同原件]。

(5)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人也可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带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视同原件]。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18年12月份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

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但需上传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事业性质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1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到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丰区东方1号创意小镇9-1号402室,飞达路与春柳路交界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联系电话:15851006018。

八、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十、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剑丰农业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建             联系电话:15365707699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东方1号创意小镇9-1号402室

联 系 人:张红               联系电话:15851006018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