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三仓农场600亩有机稻米种植示范园建设项目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3

江苏省三仓农场600亩有机稻米种植示范园建设项目基础配套设施工程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人,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江苏省三仓农场600亩有机稻米种植示范园建设项目基础配套设施工程。

1.2 建设地点:江苏省三仓农场境内。

1.3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187万元。

1.4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江苏省三仓农场600亩有机稻米种植示范园建设项目基础配套设施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招标人在招标和施工过程中有对上述工程量调整的权利。

1.5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1.6 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1.7 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1.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有投诉时须提供所在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主体工程完工证明和离开原项目的同意书)。

2.3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9年1月—2019年6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在该单位出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6  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三、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发售:

4.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 7 月 23 日至2019年 7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号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华邦国际西厦B区5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8.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三仓农场                    

联 系 人:仇先生

联系电话:0515-85729008   

招标代理: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华邦国际西厦B区502室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893228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