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学忠参加新闻发布会公布江苏沿海开发规划和方案

发布时间:2010-06-24

  在国家批准实施《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一周年之际,江苏沿海地区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6月24日在宁召开新闻发布会,统一公布江苏省沿海开发10个专项规划和三年实施方案。

  江苏沿海地区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梁学忠在会上介绍:专项规划和三年实施方案覆盖了沿海地区发展的主要领域,涉及交通、水利、能源和电网、农业、工业、服务业、旅游业、城乡建设、滩涂围垦开发、灌河口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批准的《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及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家规划的《实施意见》。

  规划方案遵循了科学开发、创新开发、集约开发、开放开发、可持续开发的原则;突出了连云港港口的龙头地位,统筹考虑港口、产业、城市、农村、生态的空间布局结构;承载了中央赋予的服务带动中西部,培育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和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的重大使命。

  规划中,提升沿海地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结构调整与发展方式转变的科技创新的目标引人关注:到2012年,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0%以上,实现“三个翻番”及“两个提升”:科技研发投入翻一番,总量达140亿元,占沿海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1.5%。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翻一番,规模达5000亿元,占沿海地区工业产值的比重提高到25%。专利申请量翻一番,总量达3.8万件。可持续发展能力和集聚科技资源能力显著提升,新建各类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150家以上。

  《方案》明确了六大任务:加强核心技术突破,促进滩涂高效利用与产业化;培育形成新能源、新材料2个千亿级,新医药、新型环保、现代装备制造3个500亿级的产业集群;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现代农业;推动海洋经济跨越发展,海洋经济规模达到3500亿元;打造沿海科技创业走廊,重点创建3个国家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加强科技平台建设,重点创建5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5个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为实现以上六大任务,《方案》确定实施69个重大创新项目和25个重大载体与平台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