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强化管控,集团公司饲料经营应收款回收取得突破性进展

发布时间:2017-09-15

2017年9月6日,集团系统内最后一笔2016年度饲料销售款64万元收缴到账,标志着集团公司2016年度饲料经营应收款回收任务提前近1个月全面完成,这是集团公司开展饲料经营业务以来的首次。

实施饲料集中购销以来,集团公司始终高度重视饲料经营款回收工作,规定当年饲料经营款必须于次年9月30日前本息全部收回。在开展2017年饲料经营、做好2016年度饲料应收款收缴工作的同时,集团公司加大对以前年度饲料陈欠款的清缴力度,对涉及2015年以前年度饲料陈欠款的企业,在年初签订经济目标责任书时,明确陈欠款年度收缴任务,并针对各家具体情况明确工作方案,要求不折不扣加以落实。截至目前,饲料陈欠款清欠比例超40%,既有效削减了存量,又坚决杜绝了增量,切实扭转了饲料应收款长期居高不下的不利局面。主要做法如下:

一方面,集团公司坚持稳健经营饲料业务,主动调低饲料经营目标,合理控制饲料经营规模,严格有序推动饲料销售30%首付款制度执行,明确陈欠款清收责任部门,狠抓监督管理与风险防控举措,持续推动下属企业加大清收力度,多措并举、上下联动,严防经营风险。2017年以来,结合省委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项整治和落实省国资委年度监督检查整改,集团公司成立饲料陈欠款专项清查小组,开展饲料经营专项检查,细化工作方案,强化节点控制,建立半月报工作机制,加强对饲料款回收的跟踪与监督。

另一方面,所属农业企业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工作部署,根据实际情况,加强统计分析,合理拟订收款计划,细化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建立鱼塘塘口台账,定期报告塘口鱼情,实时掌握养殖动态,坚决贯彻出鱼收款,塘清款清”政策,严控饲料经营风险发生;同时,强化服务和引导意识,为养殖户提供养殖技术培训,提高鱼病的预防和管控力度,疏通资金渠道和销售渠道,解决养殖户筹资、销售等难题,多方位提供服务。如仓东公司建立鱼病疾控中心,强化技术服务;剑丰公司、凌洋公司坚持有保有压,紧盯在池产品不放松,坚决执行出池收款政策,有效控制了风险等。

下一步,集团公司在稳步推进饲料经营业务工作的同时,将督促农业企业加大力度推进饲料陈欠款诉讼案件,加快有抵押、担保的诉讼案件执行进度,提高诉讼和承诺还款执行效果,加快饲料陈欠款回收,确保完成2017年度经营目标。

 

(资产财务部 刘志义)